肥东县梁园镇东武社区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答疑1
各投标人:
招标人现对肥东县梁园镇东武社区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(项目编号:2026ADDGZ50056)答疑如下:
1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.5.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补充“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,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,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,按照第 7.2.2 项〔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〕执行,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。
2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.1.2发包人违约责任调整为“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延误的工期,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”。
注: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招标人:肥东县梁园镇人民政府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梁园社区人民路1号
联系人:吴静
联系方式:0551-67280162
招标代理机构: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
项目负责人:乔东旭
联系方式:0551-62520516
2026年04月29日